新闻资讯
请在后台添加自定义HTML标签:ft_contact
行业动态
您当前所在位置:首页 / 新闻资讯 / 行业动态
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
点击次数:2435  更新时间:2019-03-22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


为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,改善环境空气质量,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从2015年起组织编制了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37/ 2801),

标准分为七个部分: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、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、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、第4部分印刷业、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、第6

分有机化工行业、第7部分其他行业。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》(DB37/ 2801)已全部发布完成,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

已基本建立。标准按行业提出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因子和排放限值,并对生产工艺和废气的收集与处理提出了控制要求。标准的实施

将会促进企业加强对VOCs及恶臭污染物的控制,采用先进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,减少高VOCs含量原料的使用,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,

改善环境空气质量。

           山东省有关VOCs排放标准汇总表如下:


Copyright © 2018 江苏齐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:苏ICP备19059529号-2   技术支持:雨泽网络